〔文件名称〕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定朔州市恒中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非煤矿山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知

〔文件文号〕 朔应急发〔2025〕103号 〔成文日期〕

2025年6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5年6月19日   

〔状态〕

有效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认定朔州市恒中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等

4家非煤矿山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级企业的通知


朔应急发〔2025〕103号


朔城区应急管理局、山阴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81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创建、自评、申请、县级应急管理局初审,市应急局组织专家审核,朔州市恒中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山阴县黄花岭玄武岩采石有限公司、山阴县来远玄武岩矿加工有限公司、山阴县杨庄石料厂四家非煤矿山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标准,现确定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1.朔州市恒中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有效期:2025年6月10日至2028年6月9日

2.山阴县黄花岭玄武岩采石有限公司

有效期:2025年6月10日至2028年6月9日

3.山阴县来远玄武岩矿加工有限公司

有效期:2025年6月10日至2028年6月9日

4.山阴县杨庄石料厂

有效期:2025年6月10日至2028年6月9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