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和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值守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件文号〕 |
朔应急发〔2025〕86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5月15日 |
〔发布日期〕 |
2025年5月22日 |
〔状态〕 |
有效 |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印发《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和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值守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应急发〔2025〕86号)
市局机关各科室,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
根据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消防救援总局相关工作要求,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和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了《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和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值守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
附件: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和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值守工作方案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5月15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和朔州市
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值守工作方案
按照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应急管理部门和同级消防部门开展联合值守工作要求,为确保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在开展联合值守工作时,能够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作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朔州市应急管理局与消防救援支队在消防类以及其它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组织救援力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联合值守工作小组设立及人员构成
1.成立联合值守领导组,由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和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担任组长,分管应急值班工作领导和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担任副组长。
2.为加强联动效率,设立联合值守工作小组,由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和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共同组成。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实现两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行动同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有效响应。
三、联合值守制度
1、值守时间规定。联合值守实行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或极端天气条件下由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派一名人员到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8 时至 22 时在岗值班,其他时间执行通讯联络值班。
2、值守岗位及职责。共同设立信息值班员、通信保障员等岗位,确保有专人负责信息沟通与共享和调度指挥工作。
3、应急响应流程。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相关警情后及时向联合值守工作小组报告(消防指挥中心值班电话:2169119,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2286110);联合值守工作小组向领导组报告,领导组根据事件性质和规模,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联合值守工作小组按照领导组指示传达指令、进行调度指挥,确保救援行动顺利进行。对联合值守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