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文件文号〕 朔应急发〔2025〕36号 〔成文日期〕 2025年3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5年3月18日  〔状态〕 有效

关于做好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

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朔应急发〔2025〕36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安排,省、市司法部门牵头对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进行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现将朔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情况的通报》转发你们,并就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请各县(市、区)应急局务必高度重视,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动检查一项具体行动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加强统筹、经常检点,协调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主动担责,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定期梳理更新执法依据,根据本部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配置情况,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和执法责任,确保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执法公示运行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公示内容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统一公示信息标准和格式。要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依法、主动、全面、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并动态更新,让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要着力提升全市应急管理领域统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的应用水平,进一步规范纸质文字记录、电子文档记录的归档、存储。要健全完善音像记录制度,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音像记录事项、内容、环节、方式等,做到行政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加强法制审核机构建设,配齐法制审核人员,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流程和责任,做到全面审核、实质审核、严格审核。要健全完善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强化其他制度执行力度。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错案纠正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评估、通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增强制度刚性约束,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遵守程序,规范执法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加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统筹,防止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全面规范入企行政检查行为。规范调查取证。要探索建立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处罚取证指引,梳理各类违法行为常见证据类型,明确取证程序、取证标准、取证注意事项等,确保证据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规范执法程序。要加强执法程序指引,围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全流程和各环节,明确执法行为程序规范,进一步厘清行政处罚告知、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程序的顺序,确保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合法。规范裁量权行使。要加强统筹指导,采用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类案指引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综合考虑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依法公正裁量。要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集体讨论记录、行政执法决定等文书中阐述适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审核、评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文书审核和案卷评查,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

四、强化监督,创优环境

建立权责清晰的行政执法层级监督体系。要明确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配备,梳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构职责,编制行政执法监督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对象、权限和依据,厘清行政执法监督权责。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方式,对本部门和下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建立“企业安静期”制度,减少涉企行政检查频次。持续推进包容免罚模式,依法依规实施首次轻微违法免罚、从轻、减轻处罚。加强对涉企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注重建设、夯实基础   

    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要按照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求,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执法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同时探索实战演练,通过模拟执法场景、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鼓励执法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技术。优化队伍结构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加入执法队伍,提升整体素质。注重老中青结合,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确保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谁管理、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执法人员资格条件,严禁不在执法岗位、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建立执法资格档案,记录其资格、培训、考核等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对调动、辞职、辞退、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执法岗位人员的证件及超范围申领的执法证件,及时注销、收回。

    六、明确分工,狠抓整改

各县(市、区)应急局要对照反馈问题,第一时间与当地司法部门对接,理清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存在的问题,逐单位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要实行严格的整改“销号制”,确保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对能立行立改的,要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对需要逐步整改的,要建立台账、限时销账;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的,要跟踪督办、一抓到底。

七、加强督促,加快进度

各县(市、区)应急局主要领导要及时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责任单位了解整改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程;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通过现场查看、网络调阅、电话问询等方式,加强工作提醒。

八、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各县(市、区)应急局要深入学习通报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把别人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来对待,进一步深入查找自身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执法队伍建设和保障、涉企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将整改情况于2025年3月25日前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张晋枝  15235097888

附件:1.关于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情况的通报 (朔政行监字〔2025〕1号)

       2.全省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问题整改台账.xls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