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对朔州市2024年度市级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文件文号〕 朔应急发〔2025〕2号 〔成文日期〕 2025年1月2日   
〔发布日期〕 2025年1月7日    〔状态〕 有效


关于对朔州市2024年度市级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朔应急发〔2025〕2号)


市应急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晋政办发〔2024〕29号)、《朔州市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实施细则》(朔政办发〔2024〕25号)关于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对监管专员实行年度专项考核的要求,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2024年度市级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进行考核,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市矿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矿山安全监管专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鼓励安全监管专员履职尽责,确保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考核对象和时间

考核对象:2024年度市级矿山安全监管专员

考核时间:2025年元月6日-元月15日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服从组织安排,依法依规履职,完成规定的监管任务情况;

2.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闭合情况;

3所监管企业年度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4.发现并及时处置重大事故隐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险事故;

5.适时参加所监管企业班前会的情况;

6.现场监管时监管专员入井(坑)和深入现场情况;

7.根据采掘现状及时更新“一矿一表”等相关情况;

8.对监察专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情况;

9.对所监管企业生产作业场所全覆盖检查情况;

10.督促企业及时更新图纸资料情况;

11.醒目位置设立“矿山安全监管专员信息公示牌板”情况;

12.重要时段、关键节点驻矿盯守情况;

13.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情况;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应急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组,组织对市应急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选派到市直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专员进行考核。

组  长:李  槟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二级巡视员、朔州市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副组长:郭兆明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专员管理科科长

成  员:安全监管专员管理科相关人员

五、开展方式

考核工作组负责对2024年度选派到中煤平朔安家岭露天矿、山阴县玄昂建材有限公司燕庄水泥石灰岩矿等市级监管的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进行考核。考核组主要采取现场查阅印证资料、征求所监管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井(坑)下一线工作人员意见和远程监管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进行考核。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考核要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突出结果导向,按照监管专员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将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二)严肃考核纪律。考核组要认真落实考核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确保本次考核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一方面要向全体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另一方面要及时向省厅和本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监管专员评优、晋升、奖励和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4年度朔州市级矿山安全监管专员现场考核表(略)

2.2024年度市级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远程监管考核表(略)

3.2024年度朔州市级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名单(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