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厅《关于对朔州市冶金工贸企业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督办函》的通知
〔文件文号〕 朔应急函〔2024〕106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日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状态〕 有效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转发省厅《关于对朔州市冶金工贸企业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督办函》的通知


(朔应急函〔2024〕106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省厅《关于对朔州市冶金工贸企业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督办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朔城区应急局、开发区安监局严格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自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厅、市局工作要求。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市应急局。其他县(区、市)要举一反三,汲取经验,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朔州市冶金工贸企业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督办函.pdf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