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4〕237号)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朔城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不断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根据市委编委《朔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朔编字[2024] 25号)文件精神,建立朔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朔城区大队与朔城区应急管理局及乡镇(街道)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执法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
1.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在15个乡镇(街道)实行划片执法工作。
2.朔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朔城区大队要选派有执法工作经验、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充当“划片执法人员”,开展划片执法工作,在9月30日前与乡镇(街道)完成工作对接,快速开展执法工作。
3、下沉人员分组按监管行业将乡镇(街道)分片下沉,每组人员中设组长和组员。
二、建立执法工作协作机制
4.朔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朔城区大队要建立健全与朔城区应急管理局及乡镇(街道)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明确“划片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5.“划片执法人员”要深入乡镇(街道)了解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跟踪进行业务指导,解决乡镇(街道)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运行。
6.“划片执法人员”要重点协助所在乡镇(街道)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执法工作,同时,要将乡镇(街道)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属于市级执法事项的有关线索移交市级相关执法队伍进行处理。
7.朔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朔城区大队要支持“划片执法人员”开展工作,促进执法人员能上手、会操作、懂流程。
8.“划片执法人员”要积极参与包片乡镇(街道)重大执法案件办理。针对乡镇(街道)执法中遇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属于“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执法事项,“划片执法人员”要协调乡镇(街道)与本领域执法队伍,通过专题会商形式研究案情、商讨对策,联合执法。
9.“划片执法人员”要根据乡镇(街道)工作需要,及时到情况复杂的执法现场开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程序规定。督促其参加执法业务知识培训。
三、建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
10.依托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情况,制定“划片执法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对“划片执法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日常考核,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及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11.建立“划片执法人员”定期轮换、轮岗交流制度。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具体调整由派出单位自行确定,对不配合乡镇(街道)开展执法工作、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要及时调整或因工作需要岗位出现变动的,要及时递补新的人员接续好相关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12.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市级执法队伍、区应急管理局、乡镇(街道)联席会议,通过面对面交流,了解掌握各项执法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13.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建立稳定的对接渠道,确保乡镇(街道)能够及时了解执法相关工作要求,市级执法队伍能够随时了解到乡镇(街道)的实际需求和工作进展。城区应急管理局要对多渠道收集发现的执法事项和其他相关事项进行集中受理、分流指派;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承接指派的工作任务,做到接单即办、高效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朔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朔城区大队下沉乡镇(街道)包联情况汇总表.docx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