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4202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应县亚雄加油一站等8家企业的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安全审查会议,会议议定:

应县亚雄加油一站等8家企业符合延期、变更、新办条件,准予延期、变更、新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延期、变更、新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pdf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