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4104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有序有效解决全市食品小作坊安全隐患,促进食品小作坊规范发展,现将《全市食品小作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小作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消除全市食品小作坊安全隐患,夯实食品小作坊安全生产基础市政府决定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食品小作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全市食品小作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如下专项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对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食品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围绕设施设备安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推进我市食品小作坊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食品小作坊安全设施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

组  长:孟福荣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魏学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解跃宇  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温亚军  朔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孟宪文  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周官祥  怀仁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班志福  山阴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海潮明  应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季  右玉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瑾  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集中整治时间:2024年4月17日起至5月16日采取县局普查,市局抽查方式进行

、整治重点

依法对食品小作坊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危化品、材料、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

、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各县(市、区)应急监管部门,要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排部署,迅速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检查,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经营类型采取独立检查与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与普遍排查等方式,共同推进符合经营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依法办理营业证照和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隐患问题,要函告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依法处置

(二)突出重点、加强指导。对酿酒、做醋、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点等作坊,列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定期组织检查指导,推动安全水平提升。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应急监管部门要将本部门检查情况(附件1)于每日15点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此项工作市委督查室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适时组织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

联系人:解跃宇

联系电话:13994908658  邮箱:szsyjgmk@163.com

附件:全市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附件

全市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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