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4〕25号)
局机关相关科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监管专员管理,充分发挥我市矿山安全监管专员作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3号)的规定,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市级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市级直管矿山企业共8家,6座煤矿,2座非煤矿山,共派驻了14名安全监管专员。其中煤矿安全监管专员12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2名。
二、考核组织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3号)的有关规定,安全监管专员考核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成立考核组,组织进行考核。
考核组分别对中煤平朔安家岭露天矿、中煤平朔东露天矿、中煤平朔安太堡露天矿、中煤平朔井工一矿、中煤平朔井工三矿、中煤平朔北岭煤业有限公司6座煤矿,山阴县玄昂建材有限公司燕庄水泥石灰岩矿、大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一采场)两座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专员进行了考核。
三、考核依据及内容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3号)等相关文件进行考核。
此次考核按照监管专员履职情况和所监管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将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名额不超过20%。考核主要涉及六项内容:APP现场履职情况、APP远程监管、APP签到、企业反馈评价、省安委办考核评定、所监管企业是否发生事故。
四、考核结果
经过各项考核成绩综合排名,2023年市级直管矿山企业14名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考核结果为两名优秀,12名合格(详见附表)。
附表:朔州市2023年度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