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2185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晋中市山西万宝德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6”粉煤灰仓坍塌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冶金(工贸)制造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混乱、擅自改造(改建),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基础,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晋中市山西万宝德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6”粉煤灰仓坍塌事故的通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晋中市山西万宝德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6”粉煤灰仓坍塌事故的通报

晋应急发〔2022〕167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驻晋中央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

2022年5月6日6时56分许,位于晋中市榆次区的山西万宝德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发生粉煤灰仓坍塌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判断,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擅自对粉煤灰筒仓壁切割改造,破坏筒仓壁结构受力强度,导致筒仓结构稳定失衡坍塌。该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风险意识差,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

事故发生后,蓝佛安省长、张吉福常务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严抓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推动全省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今年以来,全国冶金工贸行业共发生6起较大事故、死亡19人,我省冶金工贸行业发生6起事故、死亡9人,特别是金属冶炼企业、检维修环节、环保设施改造、承包单位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清醒认识当前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倾向,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从零做起的心态,抓紧抓实抓细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刻汲取教训,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防范同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特别是晋中市榆次区“5·6”坍塌事故教训,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查找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真正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企业要立即对原料仓、成品库等筒形储存设施,自建员工宿舍、办公用房、厂房承重结构,以及燃气管网、消防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立查立改。对未经正规设计或未按设计施工、违法改建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用途、年久失修失管的储存设施、自建房屋和燃气管网,以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的人员聚集场所,要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能投入使用;要强化高风险岗位、检维修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要强化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措施,有效防范作业风险;要强化环保设施改造和外委外包作业管理,依法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监管部门要将筒形储存设施、企业自建房(厂房)、能源介质管网、消防设备、环保设施的基础安全性能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将高温熔融金属吊运浇铸、检维修和有限空间作业,以及外委外包管理等高风险环节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要强化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要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执法,有效运用关闭整顿、联合惩戒、约谈曝光等手段,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同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强化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一是要以应急管理部明确的25项重点检查事项和省厅明确的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为重点内容,突出钢铁、铝加工、涉爆粉尘、配套危化装置、易燃易爆气体管线、煤气(天然气)区域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企业、危险作业环节,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二是要以事故多发、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派人盯守,确保大检查质量。三是要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到所有岗位、所有人员。对开展大检查大整治不深入不彻底、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要立查立处立改。

四、加强风险预判,创新工作方法,有效防范化解新的安全风险。当前,受经济社会宏观形势和疫情叠加影响,企业复工复产集中,复工复产后抢订单突击生产、赶工期超负荷作业的安全风险增大,各级监管部门要抓准问题,及早研判,有效督导。一是针对企业停工后,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处于长时间停用状态,容易出现故障,开工后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增多等实际,督促企业科学制定复工复产计划,组织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帮助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二是针对企业停产造成员工流动性大,一些新员工由于安全培训不到位,对岗位安全操作不熟悉,容易违规操作引发事故等实际,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复工复产前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高风险岗位员工要严格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三是针对受疫情管控影响,一些员工长期在厂区内吃住、工作,无法回家休息,心理健康状态下降、精力不集中,工作中容易懈怠、误操作引发事故等实际,督促企业合理安排员工作息,做好长期在岗员工的心理疏导,强化安全意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过程中新的安全风险叠加酿成事故,确保全省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