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中煤平朔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9〕47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山西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颁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171号)、《关于规范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240号)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朔州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案(试行)》,本《方案》2021年9月16日经朔州市应急管理局第十六次党委扩大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朔州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实施方案(试行)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