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中煤平朔集团: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枣矿集团新安煤矿顶板事故的警示通报》(晋应急发电【2021】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中煤平朔集团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监督煤矿企业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定等要求,健全完善顶板管理相关制度,落实顶板管理措施,强化现场管理,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枣矿集团新安煤矿顶板事故的警示通报》(晋应急发电【2021】19号)(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