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现将省应急厅《2021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晋应急发电[2021]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入手,在提升专业技能和相关人员素质水平的同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35号)(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