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综合执法队: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市政府审核,以《朔政函〔2021〕26号》批准,同意实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0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24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朔州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避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统一使用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及移动终端开展执法工作,运用好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4、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0〕35号)精神,按照减少执法层级、不重复执法的要求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5、积极发挥市级执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县(市、区)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

6、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严格执法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推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对照职权事项清单,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

1、依法监督检查煤矿、洗(选)煤厂、独立配煤(型煤)加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2、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3、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情况。

4、根据工作职能和“互联网+监管”要求,依法对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进行检查(暂不列入“互联网+执法”系统)。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计算规则: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0〕35号)关于“局队合一”机制及部分事业单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随同机关业务科室共同进行监督检查的现状,将以实有人员进行测算。根据《中共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大力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朔应急党委发〔2020〕6号)的要求,原则上地面企业检查不超过3人,煤矿企业检查不超过5人。

市应急局机关编制31人,现有人员36人,其中执法岗位23人,监督岗位12人,工勤人员1人。参与监督检查人员占比23÷31=74.2%。另外,长期协助局机关执法的事业单位人员7人。

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编制人员54人,现有80人,持有效执法证60人,除长期协助机关工作的持证人员8人、病休及拟退休持证人员4人均不列入日常监管执法计划中外,综合执法队现有持证执法人员48人。其中,参与日常行政执法人员40人,包括涉煤科执法人员15人、非煤矿山监管 5人、危化行业监管5人、冶金工贸行业监管 10人、洗储煤监管5人。执法人员占比为40÷41=97.6%。长期驻矿监管持证人员7人。

(一)煤矿方面

机关及涉煤科室:市应急局机关及涉煤科室行政执法岗位在编人员8人,参加执法人员8人,占编制100%,长期协助局机关涉煤科室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7人,合计执法人员15人,涉及科室4个。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涉煤安全监管执法人员15人,涉及科室3个。五人小组7人包7座煤矿(不列时间测算事项)。

市应急局及综合行政执法队参与煤矿监管执法的人员为30人。

1、总法定工作日为30人x250天=7500天。

2、监督检查工作日为3560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235天。

4、非执法工作日为1705天。

(二)非煤矿山方面

机关非煤矿山科:在编人员4人,参加执法人员3人。综合执法队非煤矿山执法科,安全监管执法人员5人,合计8人。

1、总法定工作日为8人x250天=2000天。

2、监督检查工作日为740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为720天。

4、非执法工作日为540天。

(三)危险化学品方面

机关危险化学品科在编人员3人,参加监管人员3人。综合执法队危险化学品执法科安全执法人员5人,合计8人。

1、总法定工作日为8人x250天=2000天。

2、监督检查工作日为820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为588天。

4、非执法工作日为592天。

(四)冶金工贸方面

机关冶金工贸科在编人员3人,参加执法人员3人。综合执法队冶金工贸执法科安全监管执法人员10人,涉及科室2个。合计13人。

1、总法定工作日为13人x250天=3250天。

2、监督检查工作日为1124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为998天。

4、非执法工作日为1128天。

(五)洗(储)煤场方面

机关洗(储)煤场监管科在编人员2人,参加监管人员2人。综合执法队洗(储)煤场执法科安全监管执法人员5人。合计7人。

1、总法定工作日为7人x250天=1750天。

2、监督检查工作日为518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为674天。

4、非执法工作日为558天。

 (六)政治部(宣传教育培训科)在编2人,参加执法检查2人。

1、总法定工作日为2人x250天=500天。

2、监督检查工作日为112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45天。

4、非执法工作日为143天。

(七)机关综合协调科:在编人员3人,参加监管人员3人。

各行业监管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见附件1 。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编制办法》要求,结合工作职责,重点执法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煤矿;

(2)金属非金属矿山;

(3)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4)冶金工贸等生产经营单位;

(5)煤炭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

(6)民爆生产、经营单位;

(7)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行业领域、占比、检查频次。

按照《编制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重点检查单位共138家,占年度计划的53.5%。

1、煤矿企业,重点检查属于市级直接监管的28家煤矿企业。

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晋政办发〔202022号)规定,2021年度朔州市A类矿井9座(市级直接监管4座),B类矿井33座(市级直接监管11座 )。C类矿井13座(市级直接监管7座),D类矿井11座(市级直接监管6座)。

1)按照《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晋政办发〔202022号),对市级监管的2A类煤矿每年检查2次,对11座市管B类煤矿每年检查4次,对7C类市级监管煤矿每年检查12次,对6D类市级监管煤矿加强日常巡查,每月至少巡查1次。

(2)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75号)第四条规定,包矿五人小组对7座煤矿每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全年检查52周x7矿次/周=364矿次。

3)按照根据《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晋政办发〔202010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监管专员每月深入煤矿不少于2次,按照第三条规定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市应急局煤矿监管专员共8座,监管专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可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同步进行。全年检查8x2/x12=192次。煤矿检查企业名单及检查频次说明见附件2.

2、非煤矿山企业检查15家。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3。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7家。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4。

4、冶金工贸生产经营单位27家,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5。

5、洗(选)储煤场检查41座,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6。

根据《编制办法》要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洗(选)储煤场行业,对重点检查单位抽查检查一年进行一次检查。

6、局宣传教育培训企业检查16家,检查安排见附件7。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根据《编制办法》要求,结合工作职能,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按照《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晋政办发〔2020〕22号)第十四条第二款“市应急管理局每年对县级直接监管煤矿抽查比例不低于 50%”规定。市应急局对县区直接监管的38座煤矿中的55.3%列为抽查对象,其中A类煤矿由县(市、区)应急局进行监督检查,对22座B类煤矿中的10座煤矿、6座C类煤矿、5座D类煤矿列入市级抽查范围,合计抽查21座。

2、对下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及占比。

按照《编制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下级监管部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抽查120家企业进行一般检查。占年度计划的46.5%。

1、煤矿企业:按照《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晋政办发〔2020〕22号)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应急局拟订对属于县区应急局监管的10座B类煤矿抽查2次,县区局检查2次;对其中6座C类煤矿市应急局抽查4次,县区局抽查8次;对其中5座D类煤矿,市应急局每月巡查1次,县区局规定进行巡查。市应急局合计检查21矿。  10x2+6x4+5x1x12=104次。

2、非煤矿山企业共计检查15家。

3、危险化学品企业共计检查28家。

4、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检查33家。

5、社会独立型洗(选)煤厂、储煤场检查14家。

6、检查民爆生产及经营企业9家。

根据《编制办法》要求,煤矿以外行业列入计划的企业一般检查一次/年。

(三)其它监管执法行为工作。

(1)煤矿方面:复产复工验收,本级部门参与人员5人+专家,验收矿井15座;三级质量标准化检查,本级部门参与人员5人+专家,检查矿井30座。

(2)冶金工贸方面: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本级部门参与人员3人+专家,验收企业33家。

(3)非煤矿山方面:复产复工验收,本级部门参与人员3人+专家,验收企业20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本级部门参与人员3人+专家,验收企业15家;行政许可12家。

(4)危险化学品方面:行政许可70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本级部门参与人员3人+专家,验收企业70家。

(5)综合协调方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巡查,考核和巡查7个县区人民政府、25家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本级部门参与人员3人+抽调人员。

(6)双随机执法检查方面:年度计划执法检查企业数量的30%作为双随机检查企业数量(不单独计算时间)。

(7)配合参与上级检查方面:配合参与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抽查、检查、验收各类企业210家。

(8)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专项检查、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般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原则上只对市应急局列入监督检查计划单位进行检查、巡查,同时对县(市、区)应急局开展执法情况进行指导和示范执法。

五、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各分行业监督检查工作日说明详见附件8-12。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计划编制。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24号)第(十三)项要求,涉煤科室月度监管执法计划应根据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并在上一月度的25日前完成。其他行业监管科室也要根据各自监管工作特点,于月底前编制下月监督检查月度计划。

(二)创新检查方式。

全面启动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利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开展检查。按照市政府要求,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操作应用平台,继续实施执法人员+专家检查方式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同时,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创建”活动等要求贯穿到实际监管执法工作中。

(三)规范执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严格现场检查,严格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活动。按照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各牵头科室要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要求,报送各种监管执法行为计划、结果。对监管企业落实“谁检查、谁复查”工作规定。

 (四)及时上传信息。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各科室每月28日前将下月监督检查计划上传至“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中。临时政策性监督检查要将检查计划应在2日内上传至“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形成的行政执法文书,要在24小时内都必须上传至“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中。根据市政府《朔政函〔2021〕26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对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政府,并报省应急管理厅。

(五)执行“三项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72号),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三)规定,对适用一般程序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内设的法制机构进行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朔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规定,监督检查行为必须实行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监督检查完成后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日要完成执法公示。

 

附件:1、朔州市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人员配置表

2、朔州市应急管理局煤矿企业检查安排表

3、朔州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安排表

4、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危化企业检查安排表

5、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企业检查安排表

6、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洗储煤场企业检查安排表

        7、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培训企业检查安排

8、煤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9、非煤矿山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10、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11、冶金工贸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12洗储煤厂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13、宣传教育培训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附表1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人员配置表

机构名称

在册人数

参加执法人数

煤矿监管执法方面(30人)

局、队领导职务

5

5

执法队煤矿安全执法一科

5

5

执法队煤矿安全执法二科

5

5

执法队煤矿安全执法三科

5

5

市应急局煤矿安全综合科

2

2

市应急局煤矿安全执法科

3

3

市应急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科

3

3

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管理科

2

2

非煤矿山监管执法方面(8人)

局、队领导职务

2

2

市应急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2

2

执法队非煤矿山安全执法科

4

4

冶金工贸监管执法方面(13人)

局、队领导职务

2

2

市应急局冶金工贸安全监管科

2

2

执法队冶金工贸安全执法一科

5

5

执法队冶金工贸安全执法二科

4

4

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方面(8人)

局、队领导职务

2

2

市应急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2

2

执法队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科

4

4

洗(储)煤场监管执法方面(7人)

队领导职务

1

1

市应急局洗(储)煤场安全监管科

2

2

执法队洗(储)煤场安全执法科

4

4

综合协调监管方面(3人)

局领导职务

1

1

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2

2

宣传教育监管

政治部(宣传教育培训科)

2

2

全局监管执法人员合计

 

71

71

 

 

 

 

附件2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煤矿企业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名称(28座)

分类等级

监管专员

检查频次

责任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同煤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麻家梁煤矿

A

省厅

每半年检查一次

涉煤科室和综合执法队相关科室联合

每半年一次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太堡井工矿(井工三号)

A

省厅

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元宝湾煤业有限公司;

A

许慧文 苗胜凯(每月检查2次)

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

A

张青春 刘登江(每月检查2次)

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

B

--

每季度检查1次

涉煤科室和综合执法队相关科室联合

每季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平朔东露天煤矿

B

---

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井工矿一号

B

(省厅)

山西中煤平朔北岭煤业有限公司

B

高儒 刘国梁(每月检查2次)

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

B

高昇 杨慧勇(每月检查2次)

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

B

城区能源局

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

B

城区能源局

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五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B

山阴应急局

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水泉煤业有限公司

B

山阴应急局

山西朔州山阴兰花朱和咀煤业有限公司;

B

山阴能源局

大同煤矿集团铁峰煤业有限公司增子坊煤矿

B

右玉应急局

山西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太堡露天煤矿

C

----

每两月检查1次

涉煤科室和综合执法队相关科室联合

每两月

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南阳坡煤业有限公司

C

刘涛 张珺(每月检查2次)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

C

市能源局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东易煤业有限公司

C

平鲁应急局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朔煤王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C

怀仁应急局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朔煤小峪煤业有限公司

C

怀仁应急局

大同煤矿集团铁峰煤业有限公司南阳坡煤矿

C

右玉能源局

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强煤业有限公司

D

孟福荣 王忠堂(每月检查2次)

每月巡查1次

涉煤科室和综合执法队相关科室联合

每月

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兴煤业

有限公司

D

刘元 张洪涛(每月检查2次)

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一矿

D

卢海赟 刘建林(每月检查2次)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

煤业有限公司

D

平鲁应急局

山西中煤潘家窑煤业有限公司

D

------

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

D

-----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煤矿企业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名称(21座)

分类等级

检查频次

责任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大同煤矿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

B

市局选取10家B类企业。全年检查2次。

建议县区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次

涉煤科室和综合执法队相关科室联合

按照月度计划,每半年对年初确定的10家单位检查一次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公司

B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兴陶煤业公司

B

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辛安煤业有限公司

B

山西山阴宝山腰寨煤业有限公司

B

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有限公司

B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B

山西怀仁峙峰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B

山西右玉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

B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B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

C

全年检查4次

涉煤科室和综合执法队相关科室联合

每季度一次

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

C

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有限公司

C

山西怀仁南窑晋通砂石煤业有限公司

C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何家堡煤业有限公司

C

山西怀仁峙峰山吴家窑煤业有限公司

C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

D

 

 

每月巡查1次

 

 

涉煤科室和综合执法队相关科室联合

 

 

 

每月一次

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峪沟煤业有限公司

D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

D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瑞杰旺煤业有限公司

D

山西朔州山阴酉宜煤业有限公司

D

 

 

 

 

 

 

附件3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名称(15座)

责任单位

配合
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朔州市朔城区昌盛石料有限公司

市应急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一季度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

朔州市永绿工贸有限公司石灰岩分公司

朔州市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

朔州山水新时代水泥有限公司

朔州市朔城区豪杰石灰岩矿

市应急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二季度

 

朔州市瑞和石料有限公司

朔州市琪丞新型建材厂有限公司

怀仁县威龙石材石料厂

怀仁县天浩祥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厂

市应急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三季度

 

山阴县柳沟石料厂

山阴县炫昂建材有限公司燕庄水泥石灰岩矿

右玉县水泥石料厂

应县晋壁塬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厂

综合执法队

 

一季度

 

山阴县柳沟石料厂

山阴县炫昂建材有限公司燕庄水泥石灰岩矿

右玉县水泥石料厂

应县晋壁塬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朔州市朔城区昌盛石料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队

 

二季度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

朔州市永绿工贸有限公司石灰岩分公司

朔州市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

朔州山水新时代水泥有限公司

朔州市朔城区豪杰石灰岩矿

综合执法队

 

三季度

 

朔州市瑞和石料有限公司

朔州市琪丞新型建材厂有限公司

怀仁县威龙石材石料厂

怀仁县天浩祥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检查单位名称(15家)

责任单位

配合
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朔州市浩博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市应急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一季度

 

怀仁县永利石料厂

山阴县杨庄石料厂

四季度

 

右玉县盛隆石材有限公司

应县远为恒远石材有限公司

朔州市西山建材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队非煤

属地监
管部门

一季度

 

朔州市朔城区昌盛石材有限公司

朔州市晨瑞石材销售有限公司

二季度

 

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东洼新型材料厂

对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

三季度

 

怀仁市永利石料厂

山阴县鑫瑞石料厂

四季度

 

山阴县新云盛石料厂

山阴县黄花岭玄武岩采石有限公司

应县晋壁塬建材有限公司

 

 

 

 

 

 

 

 

 

 

 

附表4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危化企业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名称(23家)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朔州市文奇工业用气充装有限责任公司

危化安全监管科

属地监管部门

一季度

 

应县嘉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化山西朔州直属油库

中石化山西朔州石油分公司

中石油山西朔州销售分公司

中石化山西朔州平鲁平安东街加油站

中石油山西朔州右玉城东加油站

二季度

 

中石油山西朔州怀仁南城加油站

大同市南郊区华胜石化有限公司朔州梁郡路加油站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朔州富华燃气有限公司

应县科通化工

大同同星抗生素有限责任公司生物分公司

三季度

 

山西玉龙化工有限公司

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山西华元医药有限公司

山西诺诚医药有限公司

应县昌盛糠醛有限公司

山西三城天然气有限公司

中石油山西朔州右玉油坊大桥加油站

四季度

 

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康庄服务区西区加油站

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康庄服务区东区加油站

中石化山西朔州世纪加油站

一般检查单位名称(12家)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中石化山西朔州西关加油站

危化安全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一季度

 

中石化山西朔州山阴同太路加油站

中石油山西朔州应县城北加油站

应县华源加油站

二季度

 

中化石油山西有限公司朔州市怀仁县怀礼街加油站

中海油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山阴县高速口加油站

中石化山西朔州怀仁草地加油站

三季度

 

中石化山西朔州怀仁怀应路加油站

中石化山西朔州山阴兴马加油站

四季度

 

中石化山西朔州前寨加油站

中石化山西朔州下团堡加油站

中石化山西朔州鸿雁加油站

综合行政执法队危化企业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企业单位名称(4家)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执法科

属地监

管部门

2021年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大同同星抗生素有限责任公司生物分公司

山西诺成制药有限公司

一般检查企业单位名称(16家)

中石化山西朔州东榆林加油站

朔州市朔中石油有限公司

朔州市金鑫石化有限公司

延长壳牌山西石油有限公司朔州市怡通源加油站

平鲁新城环路加油站

中石化朔州平鲁亚鑫加油站

朔州市东升石化有限公司

怀仁市新峙峰加油站

中石油怀仁北窑加油站

怀仁市恒源加油站

朔州市跃胜实业有限公司第三加油站

山阴县大运加油站

中石化山西朔州玉井路加油站

中石油山阴贺家窑加油站

中石油右玉油坊大桥加油站

右玉县金城加油站

中石油应县石庄加油站

应县力源加油站

应县浩海加油站

朔州市盛源顺发商贸有限公司

 

 

附表5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企业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企业单位名称(20家)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朔州晋源特种合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冶金工贸
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第一季度

 

朔州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朔州山水新时代水泥有限公司

山西三元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中煤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季度

 

怀仁市亿家亲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怀仁市幸福皮革城管理有限公司

朔州荣丰化工有限公司

山西晋能集团朔州能源铝硅合金有限公司

山西晋坤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季度

 

山西中煤平朔正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山西源生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晋能集团山阴冶金有限公司

山阴赤钰冶金有限公司

应县五星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四季度

 

应县盛福瓷业有限公司

山西雅士利乳业有限公司

山西中大科技有限公司

右玉县图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检查企业单位名称(7家)

责任单位

配合
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山阴炫昂建材有限公司

危化品安
全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一季度

 

山阴华胜大酒店

朔州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二季度

 

朔州煤电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煤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平朔维修租赁中心

三季度

 

山西中煤平朔宇辰有限公司铸造厂

山西晶锐过滤器有限公司

四季度

 

综合执法队冶金工贸企业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企业单位名称(12家)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1、朔州市朔城区晋源特种合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山阴赤钰冶金有限公司;3、朔州金圆水泥有限公司;4、朔州市万鑫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5、朔州市长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6、山阴宏星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7、应县方圆炉业有限公司;8、朔州市威龙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9、山西鼎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山西同朔有限责任公司;11山西燕京啤酒有限公司;12、朔州市程源建材有限公司

冶金工贸
执法一二科(按照各自责任片区进行检查)

属地监
管部门

2021年

 

一般检查企业单位名称(28家)

1、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2、朔州市巨光建材开发有限公司;3、广厦制砖有限责任公司;4、大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5、山阴炫昂建材有限公司;6、朔州市华伦建陶有限公司;7、朔州晋源新技术开发节能粉煤灰有限公司;8、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9、朔州市鑫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山西中煤平朔宇辰有限公司矿用材料加工中心;11、山西承泰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12、右玉县振兴机械厂;13、山西诺亚防护设备有限公司;14、朔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15、山西富驰铝业有限公司;16、山西中煤平朔正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17、怀仁市晶屹建筑陶瓷有限责任公司;18、怀仁市尊睿陶瓷有限责任公司;19、怀仁东方陶瓷有限责任公司;20、怀仁市佳龙琉璃瓷有限责任公司;21、怀仁市盛泽瓷业有限公司;22、山西永昌科技有限公司、23、山西雅士利乳业有限公司;24、应县成文纸业有限公司;25、应县盛福瓷业有限公司;26、应县博达瓷业有限公司;27、万通源酒店;28、万达广场。

 

 

 

 

附表6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洗储煤场企业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名称
(6家)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1、同煤朔煤电小峪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
2、王坪煤电选煤厂

洗储煤场
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一季度

 

1、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洗选中心
2、大同煤矿集团铁锋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

洗储煤场
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二季度

 

1、同煤麻家梁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
2、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

洗储煤场
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三季度

 

一般检查单位名称(12家)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1、朔州国发兴业煤炭有限公司
2、山西葫芦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洗选中心一号井选煤厂

洗储煤场
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一季度

 

4、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洗选中心安太堡选煤厂
5、朔州市泰安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6、朔州永茂大恒工贸有限公司

洗储煤场
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二季度

 

7、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
8、山阴县鑫海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9、山阴县海之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10、山阴县红杉选煤有限公司

洗储煤场
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三季度

 

11、怀仁县佳隆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2、怀仁县运盛精煤洗选有限公司
13、怀仁县恒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4、右玉县浩海煤炭洗选有限公司

洗储煤场
监管科

属地监
管部门

四季度

 

 

 

 

 

 

综合执法队洗储煤场企业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名称(41家)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检查
时间

备注

1.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2.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3.山西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4.朔州市嘉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5.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洗选中心安太堡选煤厂6.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洗选中心安家岭选煤厂7.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洗选中心东露天选煤厂8.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洗选中心一号井选煤厂9.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洗选中心二号井选煤厂10.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洗选中心木瓜界选煤厂

洗储煤场
执法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一季度

 

1.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
2.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兴陶煤业有限公司
3.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
4.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
5.山西朔州平鲁区后安煤炭有限公司选煤厂
6、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
7、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东易煤业有限公司
8、朔州市长厚发煤炭销售有限公
9、山西朔州平鲁区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
10、湖州市圣厚源洗煤有限公司

洗储煤场
执法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二季度

 

1、山西西易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洗煤厂2、山西朔州平鲁区易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300万吨/年配套洗煤厂3、朔州中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芦子沟选煤厂4、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5、山西怀仁峙峰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6、山西怀仁联顺玺达柴沟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7、山西峙昊煤炭洗选有限公司8、小峪煤矿选煤厂9、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何家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配套选煤厂10、王坪煤电公司洗煤

洗储煤场
执法科

属地监
管部门

三季度

 

1、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2、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辛安煤业有限公 3、山西山阴宝山玉井煤业有限公司4、山西山阴宝山腰寨煤业有限公司5、中煤集团山西华显能源有限公司6、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7、山西华汇瑞祥能源有限公司8、山西山阴芍药花煤业有限公司9、山阴兰花口前洗煤有限公司10、山西右玉东洼北有限公司11、大同煤矿集团铁锋煤业有限公司

洗储煤场
执法科

属地监
管部门

四季度

 

附表7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培训企业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名称(16家)

责任单位

配合

检查

备注

单位

时间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太堡井工矿(井工三号)

市应急局宣传教育培训科

属地监管部门

一季度

 

山西朔州平鲁区森泰煤业有限公司

朔州市平鲁区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

二季度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朔州平鲁区易顺煤业有限公司

中石化山西朔州石油分公司

朔州富华燃气有限公司

山西怀仁联顺玺达柴沟煤业有限公司

三季度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山阴宝山腰寨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元宝湾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

四季度

 

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右玉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

 

 

 

 

 

 

 

 

 

附件8

 

煤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类型

工作日计算

合计

备注

总法定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250)×行政监督检查总人数(30)=7500个工作日。

7500

 

监督检查

工作日

按照《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晋政办发〔2020〕22号),对市级监管的28座煤矿的重点监督检查(合计1680天)                   

A类煤矿检查2次,2矿x2次x5人x2天=40天

   B类煤矿检查4次。11矿x4次x5人x2天=440天

   C类煤矿检查12次。7矿x12次x5人x2天=840天

   D类煤矿巡查12次,6矿x12次x5人x1天=360天

检查矿次:2x2+11x4+7x12+6x12=204

3560天

 

按照根据《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晋政办发〔2020〕109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规定,市应急局煤矿监管专员对8座的监督检查。8矿x2次/月x12月x5人x1天=960天。检查矿次8矿x2次/月x12月=480矿次。

一般检查21座煤矿:按照《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晋政办发〔2020〕22号)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应急局拟订对10座B类煤矿市应急局抽查2次,县区局检查2次;对6座C类煤矿市应急局抽查4次,县区局抽查8次;对5座D类煤矿,市应急局每月巡查1次,县区局规定进行巡查。

A类煤矿检查0矿 0天

   B类煤矿检查2次。10矿x2次x5人x2天=200天

   C类煤矿检查6次。6矿x4次x5人x2天=240天

   D类煤矿巡查12次,6矿x12次x5人x1天=360天

 

检查矿次:10矿x2次+6矿x4次+5矿x1次/月x12月=104矿次。

办理行政处罚案卷12个。2人x5天/个人x12个=120天。

其它执法

工作日2040

复产复工验收,本级部门参与人员5人+专家,验收矿井15座;三级质量标准化检查,本级部门参与人员5人+专家,检查矿井30座。煤矿复工复产:15矿x5人x2天=150天

质量标准化检查:专家+5人x30矿2天=300天。

1705天

 

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专项检查、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执法工作日等共计10项行动,平均每项8个工作日进行检查指导巡查。每组5人。10x8x5=400

配合应急管理部、省厅及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需要人数2人×矿井个数(20)×配合工作日数(2)=80个工作日。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参与人数(2)×事故起数(1)×每起事故调查时间天数(60)=120个工作日。

全年核查投诉举报:核查起数(5)×核查人数(5)×(核查时间3+办案时间5)=200个工作日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管部门移交案件的执法工作任务:100个工作日。

机动工作日:用于检查指导县区应急局工作,用于其他工作。

335天。

非执法

工作日

处理公文、报表。各科室合计5人,每月4天,5人x4天x12月=240天

2235天

 

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学习、培训。平均每月2天,30人参加,

30人x12天x2天=720天

会议:平均每人参加会议20个,每次0.25工作日20个×30人x0.25=150个工作日。

检查指导下级执法部门工作:每次5人,每县5个工作日,5个县, 5×5×5=125个工作日。

参加党群活动:每月2次,每次0.5个工作日,12个月,12×2×0.5×30人=360工作日。

病事假:每人每月平均事假0.5天、病假0.5天,12个月,(0.5+0.5)×25×12=300个工作日。

法定年休假:16人按15天计算,4人按10天计算,10个人按6天计算,16×15+4×10+10×6=340个工作日。

 

 

 

 

 

 

 

 

 

 

附件9

 

非煤矿山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类型

工作日计算

合计

备注

总法定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250)×行政监督检查总人数(8)=2000个工作日。

2000

(1)机关全年重点检查企业15家,3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执法队重点检查企业15座,5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2)机关全年一般检查企业5家,3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执法队一般检查企业10家,5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15×3×4+15×5×4+5×3×4+10×5×4=740

监督检查

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2000)-其它执法工作日(720)-非执法工作日(540)=740个工作日。

740

其它执法

工作日

配合省厅及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需要人数(3)×配合工作日数(60)=180个工作日。

720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参与人数(2)×事故起数(1)×每起事故调查时间天数(60)=120个工作日。

全年核查投诉举报:核查起数(2)×核查人数(5)×(核查时间3+办案时间5)=80个工作日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人数(5)×执法时间天数(30)=150个工作日。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每月内部培训0.5天,8人参加;对5个县区安全培训,每县2天,每次2人参加;法律专题培训每月0.5天。0.5×12×8人+5×2×2人+0.5×12×8人=116个工作日。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管部门移交案件的执法工作任务:74个工作日。

非执法

工作日

学习培训、会议:平均每人学习11个工作日,平均每人参加会议时间15个工作日(11+15)×8人=208个工作日。

540

检查指导下级执法部门工作:每次4人,每县2个工作日,5个县,4×2×5=40个工作日。

参加党群活动:每月2次,每次0.5个工作日,12个月,12×2×0.5×8人=96工作日。

病事假:每人每月平均事假0.5天、病假0.5天,12个月,(0.5+0.5)×8×12=96个工作日。

法定年休假:4人按15天计算,4个人按10天计算,4×15+4×10=100个工作日。

 

 

 

附件10

 

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类型

工作日计算

合计

备注

总法定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250)×行政监督检查总人数(8)=2000个工作日。

2000

(1)机关全年重点检查企业23家,3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执法队重点检查企业4家,5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2)机关全年一般检查企业12家,3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执法队一般检查企业16家,5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23×3×4+4×5×4+12×3×4+16×5×4=820

监督检查

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2000)-其它执法工作日(588)-非执法工作日(592)=820个工作日。

820

其它执法

工作日

配合省厅及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需要人数(5)×配合工作日数(30)=150个工作日。

588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参与人数(3)×事故起数(1)×每起事故调查时间天数(60)=180个工作日。

全年核查投诉举报:核查起数(1)×核查人数(5)×(核查时间3+办案时间5)=40个工作日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人数(5)×执法时间天数(20)=100个工作日。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每月内部培训0.5天,5人参加;对5个县区安全培训,每县2天,每次2人参加;法律专题培训每月0.5天。0.5×12×5人+5×2×2人+0.5×12×5人=80个工作日。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管部门移交案件的执法工作任务:38个工作日。

非执法

工作日

学习培训、会议:平均每人学习10个工作日,平均每人参加会议时间15个工作日(10+15)×8人=200个工作日。

592

检查指导下级执法部门工作:每次4人,每县5个工作日,5个县,4×5×5=100个工作日。

参加党群活动:每月2次,每次0.5个工作日,12个月,12×2×0.5×8人=96工作日。

病事假:每人每月平均事假0.5天、病假0.5天,12个月,(0.5+0.5)×8×12=96个工作日。

法定年休假:4人按15天计算,4个人按10天计算,4×15+4×10=100个工作日。

 

 

 

附件11

 

冶金工贸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类型

工作日计算

合计

备注

总法定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250)×行政监督检查总人数(13)=3250个工作日。

3250

(1)机关全年重点检查企业20家,3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执法队重点检查企业12家,5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2)机关全年一般检查企业7家,3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执法队一般检查企业28家,5人一组,每企业检查4个工作日(含复查)。20×3×4+12×5×4+7×3×4+28×5×4=1124

监督检查

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3250)-其它执法工作日(998)-非执法工作日(1128)=1124个工作日。

1124

其它执法

工作日

配合省厅及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需要人数(3)×配合工作日数(80)=240个工作日。

998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参与人数(2)×事故起数(1)×每起事故调查时间天数(60)=120个工作日。

全年核查投诉举报:核查起数(2)×核查人数(5)×(核查时间3+办案时间5)=80个工作日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人数(4)×检查企业(20)×执法时间天数(4)=320个工作日。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每月内部培训0.5天,13人参加;对5个县区安全培训,每县2天,每次2人参加;法律专题培训每月0.5天。0.5×12×13人+5×2×2人+0.5×12×13人=176个工作日。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管部门移交案件的执法工作任务:62个工作日。

非执法

工作日

学习培训、会议:平均每人学习10个工作日,平均每人参加会议时间20个工作日(10+20)×13人=390个工作日。

1128

检查指导下级执法部门工作:每次4人,每县5个工作日,5个县,4×5×5=100个工作日。

参加党群活动:每月2次,每次1个工作日,12个月,12×2×1×13人=312工作日。

病事假:每人每月平均事假0.5天、病假0.5天,12个月,(0.5+0.5)×13×12=156个工作日。

法定年休假:8人按15天计算,5人按10天计算,8×15+5×10=170个工作日。

 

附件12

 

洗储煤厂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类型

工作日计算

合计

备注

总法定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250)×行政监督检查总人数(7)=1750个工作日。

1750

(1)机关全年重点检查企业6家,3人一组,每企业检查2个工作日(含复查);执法队重点检查企业41家,5人一组,每企业检查2个工作日(含复查);(2)机关全年一般检查企业12家,3人一组,每企业检查2个工作日(含复查)。6×3×2+41×5×2+12×3×2=518

监督检查

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750)-其它执法工作日(674)-非执法工作日(558)=518个工作日。

518

其它执法

工作日

配合省厅及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需要人数(7)×配合工作日数(40)=280个工作日。

674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参与人数(2)×事故起数(1)×每起事故调查时间天数(60)=120个工作日。

全年核查投诉举报:核查起数(1)×核查人数(5)×(核查时间3+办案时间5)=40个工作日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人数(2)×执法时间天数(15)=30个工作日。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每月内部培训0.5天,5人参加;对5个县区安全培训,每县2天,每次2人参加;法律专题培训每月0.5天。0.5×12×7人+5×2×2人+0.5×12×7人=104个工作日。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管部门移交案件的执法工作任务:100个工作日。

非执法

工作日

学习培训、会议:平均每人学习10个工作日,平均每人参加会议时间30个工作日(10+30)×5人=200个工作日。

558

检查指导下级执法部门工作:每次4人,每县5个工作日,5个县,4×5×5=100个工作日。

参加党群活动:每月2次,每次0.5个工作日,12个月,12×2×0.5×7人=84工作日。

病事假:每人每月平均事假0.5天、病假0.5天,12个月,(0.5+0.5)×7×12=84个工作日。

法定年休假:4人按15天计算,3人按10天计算,4×15+3×10=90个工作日。

 

 

附件13

 

宣传教育培训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类型

工作日计算

合计

备注

总法定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250)×行政监督检查总人数(2)=500个工作日。

500

 

监督检查

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0)-其它执法工作日(245)-非执法工作日(143)=112个工作日。

112

其它执法

工作日

配合省厅及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需要人数(2)×配合工作日数(60)=120个工作日。

245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每月内部培训0.5天,2人参加;对5个县区安全培训,每县2天,每次2人参加;法律专题培训每月0.5天。0.5×12×2人+5×2×2人+0.5×12×2人=44个工作日。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管部门移交案件的执法工作任务:81个工作日。

非执法

工作日

学习培训、会议:平均每人学习10个工作日,平均每人参加会议时间15个工作日(10+15)×2人=50个工作日。

143

检查指导下级执法部门工作:每次2人,每县2个工作日,5个县,2×2×5=20个工作日。

参加党群活动:每月2次,每次1个工作日,12个月,12×2×1×1人=24工作日。

病事假:每人每月平均事假0.5天、病假0.5天,12个月,(0.5+0.5)×2×12=24个工作日。

法定年休假:1人按15天计算,1个人按10天计算,1×15+1×10=2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