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朔安办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要按照实施细则规定

所辖(属)煤矿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情况汇总后定期上报市应急局煤矿安全执法科。

 

附件: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朔安办发[2021]1号)(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