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朔州市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和朔州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局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朔州市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的有关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省纪委监委制定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曝光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扎实开展“学讲话、学规定、学案例、明底线”专题教育情况;
(二)传达学习贯彻《朔州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朔纪办函〔2020〕46号)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方案》、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要求和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朔应急发〔2020〕228号)具体工作情况;
(四)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
(五)问题整改、建章立制情况;
(六)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报送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和深入企业走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5日。
四、组织领导
检查组由局领导和驻局纪检监察组人员组成。
联系人:韩峥嵘
联系电话:13663699014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