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综合执法队: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2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遵照执行并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286号)(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