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应急管理行政综合执法队,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宣教中心、应急救援队:

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朔纪办函[2020]46号)和《中共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大力纠“四风”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朔应急党委发[2020]6号)精神,为加强重点岗位廉政建设,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现作如下规定:

一、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进一步积极探索,使廉政教育更加有效,更容易入脑入心,起到警醒震慑作用。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将廉政教育作为党课教育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局主要领导每年上廉政教育课1-2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应急管理系统和其他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到廉政教育基地进行现场警示教育。

  二、层层落实廉政责任制。年初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重点岗位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报局机关党委备案。半年要进行一次检查,年底进行述廉总结和全面考核,并根据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奖惩和处理。

  三、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全部岗位根据风险大小依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风险等级,共确定21个重点岗位,一级风险岗位(5个):行政审批科、应急管理行政综合执法队、应急管理宣教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财务科;二级风险岗位(10个):办公室、宣传教育培训科、危化监管科、冶金工贸监管科、非煤矿山监管科、煤矿安全综合科、煤矿安全执法科、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科、储煤场监管科、煤矿机电管理科;三级风险岗位(6个):应急指挥中心、防灾减灾科、应急救援保障科、政策法规科、应急救援队、机关党办。各重点岗位要根据岗位特点,对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每年年初都要列出 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填写《廉洁风险防控措施表》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并报机关党委备案。

  四、定期做好廉政承诺。各重点岗位人员根据廉政风险,每年初作出廉政承诺并报机关党委备案。廉政承诺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不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和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为企业介绍中介机构、专家等。二是不为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干预说情。三是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有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是不态度蛮横、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被检查单位。五是不接受管理服务 对象出资安排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六是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严格执行公务 接待标准和规定,工作时间不饮酒。七是不公车私用,不借用企业的车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八是不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子女升学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九是不参与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一切活动。十是不做其他有损公务人员形象的事情,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五、实施廉政谈话。严格执行每季度听取廉政建设汇报,班子成员与科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在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科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切实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落实到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之中。廉政谈话要保存书面记录备查(手写)。

六、实行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对一级重点科室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一级重点科室其他相关人员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业务范围或业务区域。局机关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在同一工作岗位原则上不能连续超过5年。

  七、强化重点岗位监督措施。继续通过发放执纪监督卡、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重点岗位 人员实行监督。各科室要优化工作流程,制定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一项许可、执法等重点工作各个环节,必须同时由两人以上办理,不得出现一人处理、决定某个独立事项的情况。对重点岗位人员的行政行为实行定期回访,加大现场回访和暗访力度,同时邀请党外监督员和适当数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确保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