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朔州市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朔州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朔纪办函〔2020〕46号)精神,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统一部署同步实施。按照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重点

(一)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1.检查时在企业就餐不交纳餐费;

2.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3.差旅住宿费转嫁企业;

4.在企业检查时违规吃喝、让企业提供烟酒;

5.假借在企业监督检查吃、拿、卡、要,甚至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

6.违规购买大量香烟;

7.违规收受监管对象或下属单位礼品礼金;

8.违规向本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人员赠送礼品礼金;

9.私设“小金库”;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0.检查培训次数过频、检查人员过多;

11.工作方法简单、态度蛮横粗暴;

12.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过程中走形式、走过场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专项治理时间安排

从2020年12月开始至2021年2月结束,共3个月。

(一)第一阶段:教育自查(2020年12月)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的有关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省纪委监委制定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结合实际,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二)第二阶段:集中治理(2021年1—2月)

聚焦专项治理重点问题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进一步逐

条逐项制定完善治理措施。

    (三)第三阶段: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公务用车、下乡检查报备、内部监督检查、廉政警示教育等制度,切实从制度源头上坚决防治“四风”问题,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工作机制,倒逼工作作风转变,坚决杜绝“四风”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做好前期自查自纠“回头看”。围绕市局党委前期下发的《关于印发大力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朔应急党委发〔2020〕6号),结合本次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查找梳理存在问题,逐项建立自查问题和整改台账,如实反映存在的具体问题,并逐项列明。

2.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真正把问题查明白、搞清楚,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目标和计划,持续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同时,按照要求,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每周填写上报《应急管理系统专项治理周进度工作对照表》,如实反映本单位一周内专项治理情况,做到每周有计划、有进展、有落实,

3.严肃追责问责。对于自查自纠走过场、不认真的由局党委进行约谈;对于不落实纠治措施,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韩峥嵘

联系电话:13663699014

 

附件:应急管理系统专项治理周进度工作对照表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