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0〕152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机关有关科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应急明电〔2020〕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中共朔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印发关于贯彻执行省执法协调小组<八条意见>进一步严格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政执法九条实施办法的通知》(朔法治执〔2020〕6号)精神,提高
  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加强针对性安全监管执法;认真贯彻实施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零事故”单位创建,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聚焦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细致开展排查,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严格计划执法,实施精准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贯彻执行,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将线上调度与线下检查、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综合运用信用监管、重点监管和双随机监管等手段,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应急明电〔2020〕6号)(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