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0〕148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朔双随机办〔2020〕1号)文件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对冶金工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现将《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冶金工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
 
 
  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冶金工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朔双随机办〔2020〕1号)文件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对冶金工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年8月28日-10月20日
  二、抽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冶金工贸企业,抽查比例为5%。
  三、抽查内容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抽查内容:
  (一)冶金企业煤气安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规范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和安全警示标志;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未按标准要求设置总管切断阀或可靠的隔断装置;煤气水封和排水器的设置、水封高度、给(加)水装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险作业时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从事煤气区域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预防煤气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铸造企业熔融金属吊运。重点整治会议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铸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检测;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压力、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盛装高温熔融金属的铁水包出现严重焊缝开裂、破损、衬砖损坏、包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仍继续使用。
  (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重点整治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依法制定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监测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卡;未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未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
  (一)登记事项检查;
  (二)公示信息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严格依法开展检查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三)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一律落实挂牌督办,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一律采取停产整顿措施。
  (四)对抽查检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一律采取停产整顿措施,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