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0〕145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中煤平朔集团公司:
  现将《关于印发〈朔州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朔能源综改办发〔202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工作。
  一、承担的牵头事项和配合事项
  按照《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朔州实施方案>的通知》(朔发[2019]20号)要求,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的牵头事项和配合事项如下:
  (一)承担的牵头事项
  《方案》第(一)建设国际现代化煤炭生产基地1、编制国际现代化煤炭生产基地建设规划(4)项,具体为:将煤矿智能化改造纳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范围,相关投入列入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条件的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设备,可按规定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优先办理安全设施审查、竣工验收。(市应急局牵头,市能源局、朔州煤监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
  (二)配合事项
  1、《方案》第(一)建设国际现代化煤炭生产基地1、编制国际现代化煤炭生产基地建设规划(1)项,具体为:到2025年,全部建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先进产能达到75%,煤炭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原煤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洗选、外运能力均达2亿吨,全市煤炭行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煤炭生产基地。(市能源局牵头,市应急局、市交通局配合)
  2、《方案》第(一)建设国际现代化煤炭生产基地1、编制国际现代化煤炭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项,具体为:加快煤矿智能化改造。将5G技术引入智能煤矿建设,打造智能矿山产业集群。到2022年,力争建成2座智能煤矿,5个智能综采工作面。(市能源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煤监局、市应急局配合)
  3、《方案》第(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绿色生活行动纲要4、开展绿色交通绿色建筑行动(2)项,具体为:大力推动我市货物市场运输结构调整。加快推进朔山联络线、经纬通达物流园区接北同蒲四线等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铁路运输运力,全市重点煤矿企业全部建设铁路专用线,出省煤炭基本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积极参与铁路重组建设,推进公路绿色交通发展。在物流园区推广封闭仓储库、铁路集装箱等绿色运输方式,推行运输企业煤炭装卸采用自动化、无尘化技术,推动清洁化运输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运输结构调整尽快见效。加快平鲁内陆港建设,构建大地区性的煤炭交易中心,使之成为向内吸附呼包鄂榆、向外直达全国大用户末端的内陆港口。积极支持应县经纬通达物流项目建设。(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推进工作措施
  (一)安全费用方面。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中煤平朔集团公司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及措施建议。二是跟踪煤矿将安全费用运用到,按照《智能煤矿建设规范》(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T2060-2020)等规定的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情况,按要求上报智能化建设项目名称、投入资金数额、施工进展等。
  (二)煤矿智能化建设方面。根据《关于〈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朔州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朔能源综改办发〔2020〕1号),计划将麻家梁、平朔井工一矿建成智能煤矿,虎龙沟、大恒、水泉、平朔井工三矿、柴沟5座煤矿分别建设1个智能工作面。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中煤平朔集团公司,配合牵头部门督促煤矿企业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推进路线图,细化具体任务和时序安排,督促推进完成预期目标任务。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煤矿企业使用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设备等方面。督促煤矿企业主动和能源、煤监、财政、税务等部门联系,把煤矿智能化建设、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设备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先办理项目审批等优惠政策落实下去。按要求上报进展情况。
  (四)其它配合事项方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行全市重点煤矿企业全部建设铁路专用线,推行运输企业煤炭装卸采用自动化、无尘化技术,推动清洁化运输水平进一步提升。按要求上报进展情况。
  三、报送工作进展要求。每月3日前将上述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建议报市局综合科。
  联系人 :贾治国       
  联系电话 :13934907955
  附件:关于印发《朔州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朔能源综改办发〔2020〕6号)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