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0〕130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煤矿: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155号)转发给你们,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当前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楼阳生书记“四铁”精神和林武省长“四硬”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7月13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及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结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和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整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持“严”字当头,坚决做到严检查、严执法、严考核、严记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和执法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
  三、深入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
  煤矿企业要针对本矿实际,加大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灾害防治措施,深入推进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汛期防治水工作
  要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针对重点煤矿,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立即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各煤矿企业要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全面开展汛期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受地表河流威胁、井口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要构筑防排洪设施,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针对汛期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强化各级各类预案有效衔接,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155号)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