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0〕108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相关培训机构、考试机构: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有序恢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1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如下要求:
  一、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做好线下培训考试的恢复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加强线下培训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线下安全培训考试工作。
  二、各培训机构要结合专项整治要求,找差距,补短板,重点按时整改省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得开展培训工作。
  三、要加强疫情防控动态管理。各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要按照“谁培考、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要建立疫情防控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全员信息登记,落实物资保障供应。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有序恢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晋应急[2020]121号)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