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0〕99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煤矿:
  目前,《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 》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已经公布,为认真做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推动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结合我市煤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县(市、区)及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是更好的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安全基础工作、持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的长效制度,是规范人员安全行为、有效防范煤矿事故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二、认真组织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 》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各县(市、区)要督促煤矿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要素,形成自主运行、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推动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的复查复核
  煤矿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后,考核定
 
  级部门每3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核。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的煤矿,在3年期满前3个月重新自评申报,各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其考核定级。
  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高标准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高标准建设,要求安全管理基础条件较好的煤矿,如中煤平朔北岭煤业;平鲁区圣厚源、下梨园、易顺、万通源、兴陶、森泰、白芦、永胜、芦家窑;山阴县辛安、玉井、安平、口前、芍药花;怀仁市虎龙沟、峙峰山、小峪、何家堡;朔城区东坡、担水沟等要精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阶段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矿井建设,争取年内达标。
  请各县(市、区)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相关煤矿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