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0〕74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
  请各单位采取举办专题培训、领导带头讲课、个人自学、示范执法、案卷评查等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内容,遵守《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使用新版执法文书 
  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各单位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2020年版)》式样,制作使用文书,最迟于2020年6月1日后,全部使用新版执法文书,此前各类文书样式停止使用。
  三、遵守保密规定
  应急管理部要求《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属于应急管理系统内部规范性文件,各单位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公开,不得外传。
  四、加强执法监督
  市应急局将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四章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规定,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行为存在有关违法、不当情形,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机构、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附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2020年版)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