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0〕3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市直及驻朔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加强我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
  (一)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
  责人(或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二)开展风险辨识和应急资源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应急预案前,应收集与预案编制工作相关的资料,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1、事故风险辨识、评估。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并编写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2、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状况和本单位周边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和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并编写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列出应急资料调查清单。
  (三)编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 、细化保障措施,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危险性分析情况;
  3、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4、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5、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6、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7、应急预案内容不得与上位预案相冲突;并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二、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和专家评审意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二)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负有预案管理工作职责机构的相关人员要参与评审监督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三、应急预案的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四、应急预案的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的应急预案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备案,并抄送属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
  (二)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企业的应急预案,按下列规定进行备案:
  1、中央、省属驻朔企业和市属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2、中央、省属驻朔企业所属单位应急预案,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抄送属地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3、除了按规定在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的其它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金、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企业的应急预案报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备案。
  4、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在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交通、电力、建筑等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其中,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外,还应将涉及的预案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四)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五)受理备案登记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二)强化应急预案的演练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加强队伍和物资装备建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四)认真组织应急预案的定期评估工作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6)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2、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重新修订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六、监督管理
 

 

  

  (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对生产经单位违反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单位名称

 

联系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资产总额

万元

行业类型

 

从业人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现将我单位于    年   月   日签署发布的:

 

 

 

 

 

 

 

等预案,以及相关备案材料报上,请予备案。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办理备案中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其信息均经本单位确认真实,无虚假,且未隐瞒事实。

 

 

                             (单位公章)

                                        

 

 

附件2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经办

 

联系电话

 

    

 

你单位上报的:

 

 

 

 

等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备案材料已于 年 月 日收讫,材料齐全,予以备案。

 

 

 

 

                             (盖  章)

                                              

 

 

注:备案编号由企业备案受理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流水号及跨区域(K)表征字母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