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0〕10号)
朔城区、应县、右玉县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有效期满的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进行复审的通知》(晋安办函[2020]24号)转发你们。
  《通知》涉及我市的有效期满的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有:山西晋能集团朔州能源铝硅合金有限公司、山西雅士利乳业有限公司、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和山西汽运集团朔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督促有效期满的相关企业,按时完成《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表》、《山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自评表》、安全文化建设总结和其他反映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视频、图片等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1份),于2020年3月1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宣教培训科。
  联系人:刘瑞仙
  电  话:13934926886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有效期满的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进行复审的通知(晋安办函[2020]24号)(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