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函〔2020〕3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12月29日同煤集团地煤公司焦煤矿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等工作。
  二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要第一时间报告。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置。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