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19〕183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12月6日,山西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部署动员会在朔州市召开,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对山西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进一步落实黄玉治副部长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决定对我市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强化安全培训在预防生产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预防
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巩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市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朔州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朔州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现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经市局工作安排部署,我市集中开展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落实煤矿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推动煤矿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把考核关,促进煤矿安全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安全培训基础不断巩固。
二、检查内容
1.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制度、计划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制度,重点检查是否明确了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职责并严格执行;检查煤矿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重点检查培训计划是否由主要负责人签发、是否涵盖全体从业人员、是否严格落实执行,是否存在假培训现象。
2.安全培训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检查煤矿企业是否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培训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检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任职6个月内考核合格 ,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是否与本人岗位相符;对煤矿矿长(副矿长)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抽考,检查验证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持续保持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与本人岗位相符。
5.其他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情况。检查煤矿企业是否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重点检查新工人岗前培训和从业人员年度再培训学时是否符合要求、考试试卷是否真实有效,培训档案是否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范围
从即日起至2月底,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所在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市局煤矿机电安全监督管理科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对部分煤矿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切实把专项检查作为促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真正实现以检查促培训、以培训促提高、 以提高保安全的行动效果。
(二)严于日常,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组织,严于检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意识和培训力度。凡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
(三)认真总结上报
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总结中要详细说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连同电子版于2月底前报机电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马雁岳 康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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