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19〕176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非煤矿山重点企业: 
  现将《深化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
 

 

  

 

 

  

 

 

  

 

 

  

  深化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电〔2019〕36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深化“三个专项行动”立即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朔安办字〔2019〕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化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制定深化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严格落实“三个坚决防止”和“四铁”的工作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度,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把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专项行动工作,市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主要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抽查工作。
  组  长:白  岗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郭兆明  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成  员:由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全体人员、各县(区、市)分管非煤矿山领导、股长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成收集汇总材料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兆明兼任。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各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对涉嫌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要移送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处理;
  二、对责令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通知公安机关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电力部门采取限制供电措施,严防未经复产复建验收擅自违法组织生产建设。
  四、工作方式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立即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做到严格检查、严格执法,特别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市应急管理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执法检查。
  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应急管理局要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