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19〕159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318号)转发给你们,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救灾资金)是指中央、省、市、县(市、区)财政、应急部门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行、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住房以及救灾物资采购等项目支出。救灾资金的规范使用,切实关系到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县(市、区)应急部门作为资金的直接管理者,更要加强学习,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318号)(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