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1999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函[2019]28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当前,我市即将进入主汛期,同时也是各种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的多发期。做好防汛抗旱既是工作要求,更是政治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务必消除麻痹大意思想,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开展重大汛情雨情灾害会商,加强局部突发性灾害天气和洪涝灾害监测预警,突出做好重点防控区域的灾害情况预判,在可能发生重大险情时快速有效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要在科学抢险救灾上下功夫,细化抢险救援方案预案,落实抢险救援各项举措;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动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确保如遇险情组织严密、指挥有序、处置有力、科学高效,为建国70周年和建市3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