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汛[2019]3

 

各县(市、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9年上汛工作的通知》(晋汛[2019]4号)文件精神,全省61日起正式上汛,开始24小时防汛值班工作。为做好防汛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水灾对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现就今年全市防汛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担当,从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

防汛工作事关大局,防汛责任重于泰山。各县(市、区)

 

防指及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要求,有效夯实以分级责任制、分包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为支撑的防汛责任体系。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特别是我市机构改革后,人事变化较大,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优化人员组成,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行业防汛工作职责。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决策能力和应急响应处置水平。

二、立足实战,尽快完善各类防汛预案

各县(市、区)防指及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实战为导向,科学分析洪涝灾害形成规律和发生特点,准确识别和评估洪涝及次生衍生灾害风险,理顺应急管理及调度指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充实完善防汛预案体系。要进一步完备重点行业及受洪涝威胁镇村、工矿、企业、景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细化群众转移避险的各项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监测,做好应急监测预警工作

各县(市、区)防指及各成员单位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工情,加强监测预警和调度工作,根据汛情的发展变化,强化联合会商调度,做好应急响应,积极开展抢险救援,落实紧急避险措施,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继续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力度,抓好宣传和培训,强化实战演练,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通讯、网络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保证防汛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汛期信息传送及时。

四、加大力度,全面排查整治防汛隐患

各县(市、区)防指及各成员单位要对市域范围内的水库、淤地坝、尾矿库、煤矿、非煤矿山、城市内涝、中小河流、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及在建工程等防汛重点下大力气开展防汛单位自查、行业检查和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检查单位要现场下达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制,跟踪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完毕,确保隐患全面整改,防汛不留死角。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各县(市、区)防指及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掌握汛情灾情动态,遇有情况,及时处理报告,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对防汛期间没有履行好值班值守职责,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督导问责。

 

 

 

 

朔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