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西省朔州市决定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该市通过签订《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和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兑现承诺事项。

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实施范围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中,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各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签订《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的其他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由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组织日常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

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5个方面,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当地人民政府认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其他职责和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应当建立的全制度体系以及其他任务目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和约定内容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自愿接受的处罚条款。

《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原则上每3年签订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如有变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变动承诺内容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重新签订。未履行法定职责和约定内容的,将被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202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