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汛期来临之际,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地面地下同步、井上井下一体”的措施,双管齐下,在做好煤矿地面防汛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井下水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杜绝水害事故发生。
一、完善井下水害防治运行体系。完善防治水管理机构,配齐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防治水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水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建立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定期开展水害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将未来5年内采掘接续规划区域作为普查的重点,全面治理水害。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产、限产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严格水害防治技术标准措施。严格按照“三区”“四线”管理,准确标定矿井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准确划定水患区域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严禁在禁采区内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严禁在缓采区内进行回采作业和与水害探查、治理无关的掘进作业。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受老空水威胁的矿井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和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四步工作法”。监督指导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进行带压开采论证和安全评价,受地表水、顶板水、离层水威胁的矿井落实留设隔离煤岩柱、超前疏放等安全技术措施消除突水威胁。
三、依靠技术改造升级治理水害。推广应用水害防治新技术、并把材料、新装备,充分发挥水害预警监测系统作用,安设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落实“无监控不作业”措施,提升探查精度,实现水害超前治理。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网络在线”等方式,组织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煤矿防治水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学习防治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防治水业务保障水平。加强对班组长及职工防治水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水害事故警示教育,提升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透水征兆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