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应急管理部门和同级消防部门开展联合值守工作要求,5月15日,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开展联合值守工作,确保在消防类以及其它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作战、迅速响应,有效组织救援力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担任组长的联合值守领导组,设立联合值守工作小组,由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和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共同组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实现两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行动同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有效响应,最大限度地提高联动效率。
联合值守实行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或极端天气条件下,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派一名人员到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8时至22时在岗值班,其他时间执行通讯联络值班。共同设立信息值班员、通信保障员等岗位,确保专人负责信息沟通与共享和调度指挥工作。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相关警情后及时向联合值守工作小组报告;联合值守工作小组向领导组报告,领导组根据事件性质和规模,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联合值守工作小组按照领导组指示传达指令、进行调度指挥,确保救援行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