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
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4月2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朔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其中,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市应急管理局主管,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在《朔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中,认领中央层面设定和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属于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主管和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9项,分别为: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善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市级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局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2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局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3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市应急局 |
市应急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4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局 |
市应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5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市应急局 |
市应急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6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市应急局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7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局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新增 |
8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市应急局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新增 |
9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局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