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以规范检查频次、调查取证、执法程序、裁量权行使、文书案卷管理“五个规范”为重点,努力巩固“听民意办实事”纠治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繁,执法不精准、不聚焦,随意裁量成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规范检查频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加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统筹,防止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全面规范入企行政检查行为。

——规范调查取证。探索建立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处罚取证指引,梳理各类违法行为常见证据类型,明确取证程序、取证标准、取证注意事项等,确保证据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程序指引,围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全流程和各环节,明确执法行为程序规范,进一步厘清行政处罚告知、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程序的顺序,确保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合法。

——规范裁量权行使。加强统筹指导,采用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类案指引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综合考虑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依法公正裁量。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集体讨论记录、行政执法决定等文书中阐述适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规范文书案卷管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审核、评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文书审核和案卷评查,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