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在加强瓦斯治理过程中,突出瓦斯超限处置这个重点环节,从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超限应急预案、防治能力评估“三个”方面入手,努力夯实瓦斯治理软实力。

——强化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24在线监控和值班值守制度,严禁切断数据传输,坚决做到安全监控系统使用正常、维护及时、监控有效发现故障立即处理在故障处理期间赋以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保证瓦斯监测连续不间断。规范设置数据报警参数,及时正确标注传感器标校、断电实验、设备故障等非真实报警数据。坚决杜绝人为采用各类软、硬件手段,对安全监控系统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及屏蔽等违法行为。

——健全瓦斯超限应急预案。不断推进信息化手段进行实时综合监测预警发生瓦斯超限或异常时,严格执行停产、停电、撤人,查明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责任是否压实、抽采是否达标、通风系统是否可靠、设备维护是否合格、现场管理是否到位“两停一撤六查”。定期开展瓦斯超限撤人演练,煤矿职工一旦发现瓦斯异常、超限报警及喷孔、顶钻、卡钻、响煤炮声等征兆时,无需请示,有权第一时间撤人,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加强从业人员自救器实操培训,持续强化入井人员30秒内盲戴自救器人人达标。

——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煤矿一旦发生瓦斯亡人事故、瓦斯涉险事故以及瓦斯高值超限后,由市应急管理局对企业瓦斯防治的机构、人员、装备、制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估,经评估不具备防治能力的,不得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