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风险防范,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底结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综合检查活动。此类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和重点时段及时开展。

此次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综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和省、市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市政府1号文件完成情况,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需要检查的事项;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级党委、政府和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所涉及的职责分工、人员队伍、经费保障、装备水平等情况,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对普遍性问题采取系统性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近5年典型和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梳理剖析情况,从体制机制、责任落实、制度措施、执法力量、科技赋能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情况,结合今冬明春季节性特点和国家、省“督检考”指出的问题隐患,制定针对性整改整治措施及落实情况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县级组织联合检查、市级有关部门重点检查情况;安全生产固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等关键节点应急值守情况等四个方面。重点检查县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各阶段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同时有针对性地深入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此次检查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处级干部任组长的综合检查组,对县级、朔州经济开发区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四不两直”突查、“双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检查工作与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互不冲突,统筹兼顾。县级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并认真做好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在检查中发现被督查单位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行动不积极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