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市煤矿水害形势严峻复杂,老空水害威胁严重,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力、技术人员和设备基础薄弱等问题,市应急管理局采取普查+帮扶+科技,多管齐下、同步推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一、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按照全面普查、周期实施、分区施策、常态补充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制定水害普查防治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前期普查工作的基础上,聚焦采空区、废弃井筒等重点区域,查漏补缺,2024年底前查清2年采掘活动范围内的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循序渐进查清3-5年内生产区、规划区和其他区域的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加强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审查,对于未按时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普查结果缺乏应有实际工程量支撑、普查内容不全、审核把关不严格的,责令推倒重来;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清、未探明、未治理到位的,不得在影响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同时,由政府主导,科学制定方案,实施首轮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确保在2025年底前完成。
二、持续开展煤矿水害督促帮扶。开展常态化水害防治督促和帮扶工作,建立水害防治长效机制。把水文地质类型复杂、隐蔽致灾因素不清、水害防治基础薄弱和治理工作不到位、老空水害风险隐患严重等煤矿作为重点,与科研院所、专业团队、地勘队伍等专业力量建立长期技术协作服务机制,逐矿结对组织帮扶。国有煤炭集团公司集中自身专业优势力量或通过协作服务对所属煤矿,特别是资源整合矿井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由政府牵头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出资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中央、省外驻晋企业和地方国有、民营煤矿企业的帮扶工作,为企业提供系统、高效、权威和专业的水害治理服务。市帮扶工作按照“体检式”精查要求,从查隐患向查履职、查能力转变,推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水害责任制度、有力保障“三专”和经费、源头治理风险隐患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三、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全面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加大重大水害防治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运用力度。发挥水害预警监测系统作用,强化在线监测、及时预警、超前防范。落实“无监控不作业”“一钻一视频”要求,煤矿安设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并与矿山安全监管专员APP联网,对探放水作业全过程进行管控,确保探的数量、深度、精度达到要求,严防探放水造假。监管部门充分运用矿山安全监管专员APP,加强远程监管、调度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大力推广应用长钻长探、随钻随探、随掘随探、随采随探、帷幕注浆等先进技术与工艺,不断提升探查精度,实现有效治理。选取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水患严重的煤矿开展试点试验工作,总结成熟经验,推动煤矿运用水害防治新技术新装备。通过先进探查技术手段,逐渐查明地质信息,建立健全地质信息数据库,编绘数字地质图件、构建地质测量信息“一张图”和三维可视化地质模块以及透明地质保障系统,实现各类隐蔽致灾因素精准识别、地质信息动态监测、重大灾害超前预警和超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