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我省部分煤矿因突发供电故障,导致双回路停电、主要通风机停风,引发井下瓦斯超限涉险事故的教训,针对冬季煤矿供电容易受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侵扰影响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方发力,进一步提升煤矿供电系位的稳定性、可靠性、应急处置能力、供电保障能力和供电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一、确保系统安全运行,提升供电保障能力。煤矿企业确保双回路电源线路稳定运行,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必须能够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井下局部通风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实现自动切换。供电系统“三大保护”齐全可靠,井下配电网络具有过流、短路保护装置。每天进行一次低压漏电保护跳闸试验,对各种保护进行定期检查试验。严格按要求设置接地保护,且满足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超标。
二、完善系统预防措施,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煤矿企业加强与供电公司、气象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做好特殊天气供电的保障工作,做好防雷接地设施的安全检测试验。坚持“五个定期”,即,每年度定期对双回路线路进行检修;定期对外部线路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对开采沉陷区、多雷区架设的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定期对供电系统、供电质量进行监测,保证供电电压、功率因数、谐波参数符合规定,确保供电质量,杜绝因无计划停电停风,导致出现瓦斯超限情况;定期修改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人员紧急撤离应急预案、主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按时开展培训和演练;定时调整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对电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实抢修队伍、完备抢修物资。
三、加大装备投入力度,保障应急电源配备。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井工矿井必须配备应急电源。已配备应急电源的要重新核实电源容量,确保满足一级保安需求。应急电源选型由设计单位依据相关设计规范最终确定,容量要满足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提升人员的提升机、地面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等主要环节的重要一级保安负荷需求。做好应急电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开展带负荷试验。配置保障应急电源迅速接入的设备、设施,保证煤矿双回路停电后应急电源实现快速切换,保证主要通风机等主要设备可靠启动和运行。
四、强化设备性能管理,提升设备运行能力。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两证一标”必须齐全。新购进、检修或者大修的电气设备入井前,由专人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严禁继续使用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
五、推进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信息化监控值守。全面排查地面、井下供电系统,严格运行方式管理,合理减少供电级数。加强对地面变电站、采区变电所及移动变电站,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低压电动机,井下配电网路等设备的保护配置管理和跳闸事故分析。及时对供电系统中老化的设备及线路进行更新换代。积极推广使用智能供配电系统,逐步实现供电系统智能化,提高供电系统的远程监视与智能控制水平,实时监测监控供电系统各环节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在保障安全性、可靠性、全面性的基础上实现变配电站无人值守。
六、加强用电安全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加强对煤矿企业供用电安全现场检查,严格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供用电和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供电电源及应急电源按要求配置到位。对在停电停风等异常情况下不按规定撤人,继续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