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煤矿在持续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已有的普查成果,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对各种灾害进行源头治理、超前治理、精准治理,努力实现由被动防范向主动治理转变、由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由井下局部治理向地面区域治理转变,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实行分区管理。根据普查结果实行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合理确定矿区范围内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及冲击地压危险区域。

强化构造治理。对普查发现的断层、裂隙、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超前采取预注浆等治理措施,及时消除对采掘作业的影响。对现有手段无法治理的地质构造或不良地质体合理留设隔离煤(岩)柱。

强化水害治理。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按照查全、探清、放净、验准“四步工作法”要求,切实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采掘工作面及周边积水等情况,准确标定矿井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准确划定水患区域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露天矿对受影响的含水层或水体超前采取疏干、注浆截流等措施,严格控制水体进入采场。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必须安设水害预警系统,实现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和水害风险在线监测,对矿井涌水量、钻孔水位、矿区降雨量等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完善排水系统,确保各级排水系统满足排水需要。

强化火灾防治。要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并采取注浆、注惰性气体、喷洒阻化剂等两种及以上防灭火手段加强容易自燃煤层及自燃煤层煤矿的开采管理加强火区、采空区监测,发现一氧化碳、温度等异常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在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盘)区开采期限。采用放顶煤开采厚煤层或特厚煤层的煤矿,采取提高放顶煤回收率、增加漏风通道风阻、调节风压、加强采空区顶板垮落管理、注水、注浆、注氮、上下隅角封堵等有效措施防止采空区遗煤自然发火。

强化瓦斯抽采。高瓦斯矿井合理布置抽采巷道,有效降低煤层瓦斯含量,确保瓦斯抽采达标。

强化顶板管理。加强采掘工作特殊地点特殊环节特殊时段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煤巷、半煤岩巷采用锚网索、锚网喷支护时,必须进行顶板离层、来压和巷道变形监测,遇顶板破碎、过断层、老空区、高应力区、淋水以及巷道维修等情况时,采取注浆加固、补强支护等措施。大力推动采掘工作面使用大阻力液压支架、液压锚杆钻车、掘锚一体机、柔性防护网等高强度、高可靠性的支护设备和材料,持续提高顶板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严禁超掘超挖、空顶作业。

强化防冲措施。开采具有冲击倾向性的煤层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划分出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实现分区管理。采用区域预防措施,合理规划开拓部署、采场巷道布置、煤层开采顺序和采掘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