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压紧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1)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省细化的56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3)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4)各县(市、区)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5)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县(市、区)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调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6)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检查,了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7)“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三晋安全行”主题采访报道、应急演练、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主播走一线等活动。

(8)在市级“一报一台一网一微一刊”(朔州日报、朔州电视台、门户网站、朔州应急微信公众号、全市安全生产简报)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公开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线索、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核查、整改情况。县级主流媒体也要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

(9)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奖励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安委办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10)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涉及公共安全等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11)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市县两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配齐配强新增的监管执法人员,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12)各级安委办和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13)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加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对存在安全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