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非煤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30,开展为期半年的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督查检查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和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对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查缺补漏,确保安全度汛。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领导组,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抽查。督查检查重点内容11项,包括是否成立雨季防洪、防排水和防雷电“三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排水措施,采场开采顺序、边坡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对采场、排土场周边及内部的截洪沟、排水沟、排水渠进行全面清理和疏浚;是否对位于不稳定山体、危崖威胁区域内的工业、办公和生活场所采取搬迁、隔离等安全措施;是否定期检查采场及排土场边坡并及时处置安全问题;是否对作业面浮石、伞檐进行治理;是否对排土场、砖瓦粘土取土场地面出现沉降、开裂、坡面鼓出或地基鼓起等现象采取应急防范措施;高度200米及以上边坡是否建设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是否制定遇强降雨期间停止生产运行,撤出人员和生产设备措施;是否制定了雷暴等极端气候条件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落实矿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设立应急救援队伍或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联动响应机制,是否充足配备储备应急抢险救援物资,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督查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改级应急局全覆盖检查市应急局重点检查及督导抽查方式进行。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坚决做好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迅速进行整改治理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遇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及时组织停产撤人组织开展汛期应急演练,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汛期安全防范技能。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汛期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将相关气象预警信息推送给辖区内企业,遇极端天气要及时督促企业落实停产撤人等措施,对不放心的企业要派专人盯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