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扎实做好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会议宣贯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在进一步明确非煤矿山三年整治行动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确定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责任清单,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3项重点任务、56项具体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实施“领导组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巡查考核”等七项制度。
  目前,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正进入排查整治阶段。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五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风险防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总体安排,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做到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抓,建立工作专班和专项行动工作机制;三是任务责任到位。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四是宣传发动到位。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调动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五是措施落实到位。把专项整治与“三零”创建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突出工作重点,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按“一企一档”要求建立整治台账。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注重总结,提炼整治排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推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