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从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三个严格”入手,从严做好2020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测定工作,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基础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一是严格鉴定标准。2019年度未鉴定的正常生产、在建的低瓦斯矿井及开展水平延伸达到鉴定条件的矿井要及时安排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所有生产的高瓦斯矿井要对瓦斯涌出量进行测定。鉴定机构和单位要制定鉴定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鉴定工作符合要求。
  二是严格鉴定程序。高瓦斯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工作必须由具备鉴定能力的煤矿企业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完成后,由煤矿主体企业负责对鉴定测定报告进行审查,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全程监督指导煤矿主体企业审查鉴定测定报告过程。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数据以及日常瓦斯涌出量等参数符合瓦斯等级升级条件的不得降低瓦斯等级。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所属煤矿企业上报的瓦斯等级鉴定测定结果严格审核,尤其对辖区内实施瓦斯抽采且上报为低瓦斯矿井的煤矿要进行现场核查,对上次鉴定以来曾出现过回采工作面绝对涌出量超过5m3/min或掘进工作面超过3m3/min的矿井,不得鉴定或认定为低瓦斯矿井。
  三是严格动态管理。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时,凡发现矿井瓦斯的实际情况明显异于矿井瓦斯等级的,立即责令矿井限期重新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凡发现鉴定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立即申请资质发放部门吊销其鉴定资质,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