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机构和入住老年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入住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三部门从10月10日起到11月30日,联合在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三个部分。在消防安全“大宣传”中,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消防宣传服务点,参与养老机构举办的各类活动,开展消防宣传。发动和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人员通过关注“中国消防”“山西消防”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网络问卷调查。积极发挥消防志愿者队伍、消防宣讲团、网格员、村警、社区宣传大使等人员力量的作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进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内容,印制和制作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进行广泛宣传。

  在消防安全“大培训”中,将消防安全纳入到各类养老服务培训课程中,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重点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组织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等宣传力量,采用老人易于接受的方式,上门服务,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教会老人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常识,切实做到培训全覆盖,教育无盲区,扎实提高老年人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在消防安全“大警示”中,定时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播放消防宣传片和温馨提示,指导督促养老服务机构通过组织观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火灾案例原因分析讲解等形式,对从业人员及入住老年人进行消防安全集中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内部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背景广播、提示牌(栏)等平台,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通过固定电视、楼宇电视循环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教育短片。组织老年人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进行报警灭火、疏散逃生等模拟场景的互动体验,“零距离”学习消防知识。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曝光,推进隐患整改落实。

  我市三部门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全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和通报联络机制,共同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各项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