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从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入手,采取多种措施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促进了煤炭工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坚决杜绝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现象。严格落实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重大灾害防治。在煤矿防治水管理方面,推广应用先进探放水钻机和成熟的钻孔轨迹技术装备,严格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措施,凡是“三区”有效隔离措施不到位的煤矿,一律停产停建,一律不得通过复产复建验收;在火灾防治方面,超前做好煤矿采空区密闭和火区安全管理工作,变事后救援为事前防控,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在瓦斯防治方面,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着力构建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在顶板管理方面,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防冲措施落实,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

  三、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市政府安委办制定了《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方案》,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推广重大隐患专家会诊并参与检查验收的做法,查明情况、排除隐患。建立了重大灾害评估治理体系,严格准入制度,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坚决不许设立和新建,严禁违规违法生产建设。到目前,对全市18座煤矿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

  四、推行煤矿分类监管。根据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灾害程度、依法生产建设、长期未开工、近3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等情况,对煤矿做出评价。将全市煤矿划分为A、B、C、D四种类型,针对不同的类型,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分类进行监管。到目前,全市A、B、C、D四种类型矿井分别有16座、32座、14座、6座。

  五、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专家库。针对机构改革后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的实际,建立了煤矿安全监管专家库。通过严格考评,确定了47名专家入选市级专家库。

  六、加强煤矿“五职”矿长任职管理。针对部分煤矿“五职”矿长更换频繁、不利于安全管理的实际,对全市煤矿“五职”矿长实行摸底登记和新任职征求意见管理,保证煤矿管理队伍的稳定。

  七、强化整体托管煤矿的安全监管。对全市8座整体托管煤矿实行摸底登记和托管前征求意见管理,规范了煤矿整体托管工作,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

  八、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企业把员工素质提升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到目前,共培训煤矿特殊工种1216人,其中复训529人,初训687人;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419人。